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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7年中考招生工作的指导思想
本着有利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全面鉴定,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的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学习能力;本着有利于推动中小学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检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发挥考试对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本着有利于为高一级学校录取新生提供学生学习和发展方面的信息,使高中段各类学校选拔合格新生,促进教育质量提高和高中段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
二、2007年中考内容有哪些
2007年中考内容包括中考统一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艺术体育特长生考试等内容。
1、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其中含听力测试25分)、物理(70分)、化学、政治、地理、历史、生物(各50分),考试科目的总分值为680分。
2、考查(或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操作,信息技术,体育,英语口语,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技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
3、艺体特长生考试:市教育局制定特长生考试指导意见,各招生学校依此制定学校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特长考试和成绩上报工作。
4、综合素质评价:初中学校通过组织学生互评和教师集体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初中阶段的道德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等六个方面,进行综合性评价。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007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作为高中学校录取的参考,在同等条件下综合素质评价等次高的考生优先录取。今后将逐步加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在中考录取中的权重,并按适当成绩计入考生总分。
三、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内容
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等级评定的基本出发点是衡量学生全面发展的状况,为此,必须坚持评价内容的全面性和综合性。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发展目标两个方面。
1、基础性发展目标:基础性发展目标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主要依据,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五个维度。
2、学科学习发展目标:学科学习发展目标是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主要依据,是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包括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方面基本内容,侧重于对学习兴趣、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习惯的评价、自主合作探究能力的评价,关注学生人文精神的提升。
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方法步骤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用教育部研发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套件,借助计算机辅助管理。
首先,各学校成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认定工作委员会,认定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定过程,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纠正评定中的错误。
其次,进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包括阶段性评价和基础性目标标志性成果认定。阶段性评价在学校每学期结束时进行。评价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分自评、互评、教师评价三方面,分别组织学生、教师对管理套件中基础性发展目标内容逐项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评价均以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呈现。基础性发展目标标志性成果认定一般在毕业年级进行。主要内容是基础性发展目标标志性成果是指能够反映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的各项实证性材料,内容和范围不限。
第三,进行学科学习发展目标评价,包括阶段性评价和学科学习发展目标标志性成果认定。阶段性评价在每学期结束时进行,由各任课教师用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套件对每个学生该学科学习发展目标进行阶段性评价。评价的主要内容是学习态度(包括作业、上课听讲、作业、平时检测等)及期中、期末考试成绩三方面,均以分值呈现,录入管理套件,分别按照一定的权重计算生成各学科学期总评成绩,再将第一学期、第二学期总评成绩按照一定的权重计算生成每学科学年总评成绩。学科学习发展目标标志性成果等级评价一般在毕业年级进行,内容主要是各学科竞赛获奖成果;研究性学习的成果,包括过程记录、研究报告和其他成果。标志性成果评价分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
第四,对评价结果的公示与监督。初中学生基础性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发展性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等要向学生及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
每年3-4月份,各区县组织初中学校有计划地完成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工作。
五、今年中考的组织形式,考点和考场如何安排
除职业学校提前招生部分学生外,我市高中段各类学校招生继续采取统一报名、统一试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分别录取的办法组织进行。
考试科目: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计算器。
考查科目:(1)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操作采取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各区县根据各自实际选择考试或考查。选择采取考试的区县,区县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组织进行,满分(理、化、生三科)30分,在本区县高中学校面向本区县考生录取时记入中考总分,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计划录取时将实验操作成绩按照18分为合格转化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的考生中考总分降低10分参加录取。选择采取考查的区县,区县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一次补考。经补考仍不合格的考生,总分降低10分参加录取;(2)信息技术采取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与山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结合进行,各区县根据各自实际选择考试或考查。选择采取考试的区县,该科目满分20分,在本区县高中学校面向本区县考生录取时记入中考总分,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计划录取时将信息技术成绩按照12分为合格转化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的考生中考总分降低10分参加录取。选择采取考查的区县,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一次补考。经补考仍不合格的考生,总分降低10分参加录取。(3)体育、英语口语采取考查的形式组织进行。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一次补考。经补考仍不合格的考生,总分降低10分参加录取。(4)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技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采取考查的形式,成绩以等级呈现并纳入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中。
文化课考试完全实行全区混编考场,考试前学生持中考招生准考证参加文化课考试。考点由区县统一安排,一般安排在高中招生学校。
六、考生如何报名?有哪些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为5月12日前,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区县根据各自实际确定。
参加中考的初三、初四年级考生以初中毕业学校为单位集体到区县教育(教体)局基教科报名(淄矿集团所属初中学校到淄川区教体局基教科统一报名,高新区所属初中学校到张店区教育局基教科统一报名)。考生信息采用电子档案管理。学生报名时不再填写《考生登记表》,考生有关信息直接从目前运行的初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学籍编号导出。
注意事项:一是借读学生需到学籍所在学校报名;二是往届初中毕业生在原学籍所在初中毕业学校以原学籍号参加报名,并重新参加所有中考科目的考试;三是初中学籍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按初中学籍所在地为准参加中考报名;四是考生报名时所使用的姓名要与户口簿一致;五是初三年级参加相关科目中考考试后,原则上不再办理转学手续。确因特殊情况需办理转学的,本市内除到区县基教科办理转学手续外,各区县还应汇总学籍变更信息集体到市教育局基教科办理中考成绩转移手续;初三年级相关科目中考考试后,市外转入的本市籍学生未参加相关科目考试的,可随下一个年级参加历史、地理、生物三科的中考考试。
七、如何审查考生资格
考生报名后,由区县基教科根据初中学籍电子档案等审查考生资格,打印报名信息审核表,返回初中学校审核校对。审核无误后,由初中学校盖章报区县教育局汇总审核情况。区县教育局在审核初中学校的报名信息无误后,编排考场,打印、下发准考证。准考证在各考查科目考查前发给考生本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留和延迟发放学生的报名材料。
对于需照顾加分的特殊考生,由各区县教育局基教科对照考生原始证件以及有关文件,予以审查、复核。
八、关于文化课考试时间的安排及调整
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11、12、13日三天。具体安排如下:
6月11日 上午:8:00-10:00语文 (初四)
下午: 3:00-5:30理科综合(初四)
6月12日 上午:8:00-10:00数学(初四)
下午:3:00-5:00 英语(初四)
6月13日上午:8:00-10:30文科综合(初四)
下午:3:00-5:30历史、生物、地理(初三)
自今年初中三年级开始,文化课考试科目将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九科分卷考试,不再实行理科综合和文科综合的考试形式,初中三年级考政治、历史、地理三科,初中四年级时考其余六科。今年的初中四年级仍按照原考试形式组织。
九、中考成绩什么时候公布,采取什么形式公布
6月26日前后市教育局通过互联网、信息台等公布考生成绩,同时通过区县教育局、考生所在学校下发成绩通知单,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由考生留存,一份贴于考生志愿表,丢失、损毁不补。
十、考生如果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如何查阅试卷分数
中考成绩发布以后,如果考生对成绩有疑义,三天内允许考生查阅试卷分数,此后一律不再允许查分。今年查分的程序是:
1、考生个人填写“2007年中考查分申请单”,考生班主任签字,由初中毕业学校汇总报到所在区县教育局。
2、区县教育局汇总“查分申请单”后,派专人在指定时间内到市教研室指定地点查分。
3、有关工作人员按“查分申请单”所填科目调出该考生试卷,查看是否有漏阅题目,分数累计和主客观题分数计算等是否有误,并将查分结果记录到查分申请单,有关人员签字。对查分有误者,由工作人员签字、分管主任审核签字后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4、所有查分情况反馈回区县教育局,由区县教育局通知考生查分结果。对成绩有误考生的成绩由市教育局在录取前通知考生所报考的学校,并按更正后的成绩录取,考生可持原成绩单填报志愿。
十一、中考招生信息查询方式有哪些
为方便广大考生和家长了解中考招生政策,及时得到有关信息,市教育局除免费向每一名考生发放一本《2007年中考招生指南》外,将在今后每一个阶段工作完成后的第一时间,通过各种方式向考生和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1、网上查询。网址:www.zbedu.gov.cn 或www.zbedu.net或jichu .zbedu.net,可以查询招生政策、中考成绩、录取结果。
2、电话咨询。考生及家长可以通过电话向市和区县教育局有关科室、招生学校就相关问题进行咨询。
3、信息台查询。成绩查询:16883716 录取查询:16883718
十二、普通高中录取有哪些照顾录取政策
1、综合类: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子女考生照顾10分参加录取,烈士子女照顾20分参加录取。本市农村独女户夫妻凭《终生只要一个女孩奖励优待证书》,其女孩照顾10分录取。
2、德育类:初中毕业年级获得市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的“十佳中学生”称号、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照顾5分参加录取。
3、艺体类: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牵头组织的中学生运动会获初中组单项比赛第二名以上的照顾5分参加录取。艺术项目比赛获个人项目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的照顾5分参加录取。初中阶段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组织的艺术考级获得八级以上证书的照顾5分参加录取。(报考艺体特长生不享受此政策)。
4、科技类: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牵头组织的中小学科技创造活动竞赛或评比,获个人项目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的照顾5分参加录取;初中阶段参加市教育局、市科技局联合组织的专利评比,获“十佳专利发明奖”和 “优秀专利发明奖”的,照顾5分参加录取。
5、竞赛类: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竞赛、全国初中应用物理知识竞赛、全国初中学生化学素质和实验能力竞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一等奖的考生,照顾10分参加录取。
具备两项以上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按照顾分数较多的一项计算。
往届初中毕业生总分降低30分,与应届毕业生一并参加录取。
在我市取得初中学籍,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考,录取条件、收费标准与我市学生同等对待。
无传染病,能坚持学习的残疾考生,应与其他考生同样对待,不得拒绝接收。
十三、填报志愿的时间、地点
志愿填报原则上各区考生采取先考试,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的办法。各区集中安排所有高中招生学校在集中的志愿填报点接待考生填报志愿,考生个人持考生志愿表、中考成绩单等材料(艺体特长生同时持专业合格证书)到志愿填报点所要报考的第一志愿(或面向全市招生学校)学校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时间:6月27—28日。
桓台、高青、沂源三县可以根据各自实际在中考考试前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具体时间由各县自定。其中拟同时报考其它区县面向全市招生学校的考生,须在填报本县学校志愿的同时在志愿表上填报面向全市招生学校志愿(不需要到其他区县的报名点填报面向全市招生学校报名),录取时与其他区县考生一并参加录取。
第一志愿报考普通中专的考生,持中考准考证和成绩单到各区县招办按照市招生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填报志愿,并办理建档手续。报考驻淄中专学校的考生可以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
十四、考生填报志愿有哪些注意事项
1、跨区县报考高中学校规模内面向全市招生计划志愿的,其第一和第二志愿不能跨区县填报其他高中面向全市招生的计划,只可报考考生所在区县内的高中学校。
2、填报志愿期间由考生个人持有关材料到各区县所设集中志愿填报点填报志愿,任何初中学校不得扣留考生所需证件材料,不得违背考生意愿代替其本人填报志愿。
3、考生不得重复填报志愿,重复填报志愿的考生所报所有志愿一律作废,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4、志愿填报结束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志愿。
十五、何为“零志愿”报考办法,对“零志愿”如何录取
跨区报考面向全市招生学校的考生,持报考志愿表和成绩单在全市统一的志愿填报时间内到各区确定的志愿填报点填报面向全市招生学校,递交有关材料,考生所填报的“规模内面向全市提前招生计划志愿”(即各学校提前面向全市招生的30%规模内计划)即为“零志愿”。(三县考生“零志愿”填报和录取见第十四条)。
考生填报以上“零志愿”后,还可以在同一张志愿表上,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及“是否服从分配”,填报考生所在区县内的任何高中学校。
录取时首先完成“零志愿”的录取。第一步: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将“零志愿”报考该校的全市所有区县考生(含学校所在区县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考生)的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提前面向全市招生录取的名单(不超过规模内招生计划的30%)。第二步:面向全市招生学校完成面向全市招生计划后,将未录取学生的档案根据考生其他志愿情况转交考生所在区县,参加所报其他志愿学校的录取。
如果考生不跨区县报考,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本区县教育局确定的志愿填报点填报“第一志愿”学校即可,“零志愿”栏不需填写。录取时,其“第一志愿”与外区县报该校考生的“零志愿”同一顺序录取。
十六、关于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参加我市中考
在我市取得初中学籍,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考,录取条件、收费标准与我市学生同等对待。
十七、外地市考生如何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学校
可以持当地中考成绩证明材料到经教育局审批的有面向外地市招生计划的招生学校报名。无外地市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得接收外地考生。
十八、今年高中招生录取的形式有哪些?
录取采取推荐录取、破格免试录取、招生指标分配、综合录取、特长生录取等形式,录取时综合参照学生的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成绩、动手操作能力、特长潜能等,逐步实现录取形式的多样化和录取标准的多元化。对条件成熟的区县、学校进行网上录取试点。
十九、市教育局怎样组织录取
今年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工作继续采用计算机辅助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录取工作的宏观组织和协调,全市集中录取点录取。录取工作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推荐生和破格生录取
在文化课考试前组织进行。
首先,由各高中学校按照不超过规模内招生计划10%的比例申报推荐生计划,于4月26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经市教育局审批后进行公布;其次,由区县教育局组织各初中学校按照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推荐,并将推荐生和破格生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然后,由区县教育局将材料转至各有关高中学校,由高中学校通过调查、面试、综合能力测试等方式核实,确定录取名单并将有关信息报区县教育局。由区县教育局汇总后于5月9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并统一进行网上公示。
推荐生和破格录取的学生占用学校规模内招生计划。
第二步:面向全市招生计划录取
面向全市招生计划录取采用网上录取的形式组织进行。
面向全市招生学校首先按照规模内面向全市招生计划进行录取。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将报考该校的全市所有区县考生(含学校所在区县的第一志愿报考考生)由计算机进行成绩排序,按照规定面向全市招生的规模内招生计划人数,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确定录取名单,各学校根据录取名单提取考生电子档案。面向全市招生录取结束后,有关区县将未录取学生的档案根据考生其他志愿情况转至考生所在区县,参加所报其他志愿学校的录取。以上工作全部结束后,再统一转入第三步录取。
第三步:面向全市招生学校录取剩余计划以及其他高中学校开始录取
(1)根据考生志愿,以区县为单位,由计算机根据招生计划(含扩班计划,不含特长生计划、扩班额计划、已录取的推荐生和破格生人数以及提前面向全市已录取的计划)按1:1.1的比例,对报考本区县普通高中的考生成绩排序,划定提档分数线。然后由区县确定本区县内招生学校录取顺序。
(2)由计算机根据各区县提供的录取顺序和考生志愿,以招生学校为单位分别按照招生计划,首先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统招计划,打印录取名单;然后录取特长生,打印录取名单;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预录取完成扩班计划,打印预录取名单。
(3)各学校按录取名单和预录取名单提取考生档案,张榜公布本校录取考生名单,并书面通知预录取考生。
(4)录取扩班额计划。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和经市教育局审核预录取的考生。以扩班额计划录取的考生成绩,不得低于学校所在区县提档线的70%。
高中学校在完成全部规模内招生计划后,有面向外地市招生计划的学校所录取的市外学生,要在集中录取期间,由招生学校持考生的户籍材料和当地教育部门盖章的中考成绩及学籍档案办理录取手续。中等职业学校规模外招生和外地考生按“三限”政策对待。
二十、推荐录取的学生是否可以不参加全市统一的中考招生考试
可以。按照程序推荐录取的学生可以不再参加全市统一的中考招生考试,在集中录取前由招生学校将推荐录取的学生信息上报即可,且占用学校规模内招生计划。
二十一、音体美特长生的测试和录取办法
为鼓励学生学有所长和学校办出特色,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招收艺术体育类特长生。特长生计划的下达分规模内特长生计划和挖潜扩招计划中的特长生两类。规模内计划中的特长生的录取,按批准的各类规模内特长生计划从中考成绩达到学校规模内计划录取分数线(不含扩班和扩班额计划)80% 的考生中,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录取不满,剩余特长生计划转为规模内非特长生计划,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挖潜扩招计划中的特长生录取从中考成绩达到学校扩班计划录取分数线(不含扩班额计划)80% 的考生中,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面向全市招生的美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报名、考务安排和场地器材准备,市教育局统一抽调评委组织阅卷,其他学校招收的艺体特长生的专业测试由招生学校自主组织。
二十二、报考艺体特长生是否享受艺体类奖项加分政策
考生如果选择报考了艺术体育类特长生,则考生就不能同时再享受艺术体育类获奖项目的加分政策。
二十三、报考特长生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报名时,须持特长生专业合格证,并在“报考志愿表”中“是否按特长生报考”一栏中注明“是”,同时注明报考专业。对于已经取得特长生合格证但未报考特长生志愿的,录取时不参加特长生计划的录取,只按文化课成绩参加非特长生的录取。对于取得专业合格证书,又报考了特长生志愿的考生,录取时按照录取特长生的程序和办法,参加特长生计划的录取,不参加非特长生计划的录取。
二十四、如何知道自己是否被录取和被哪所学校录取
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按所在区县教育(教体)局统一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分面向全市招生的首批计划录取名单、规模内录取名单、艺体特长生录取名单、调整特长生计划录取名单张榜公布录取结果,每一类名单均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规模外计划录取的考生,由招生学校发放预录取通知书,通知考生。预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局统一格式,区县教育(教体)局印制。
同时考生还可以上网和电话查询。(见十二条)
二十五、考生经过哪些程序后可取得普通高中学籍
各学校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规定程序录取的考生,在录取学校张榜公布后一周内或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持中考准考证到校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手续办理完毕,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即取得高中学籍。超出计划、违背程序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各学校要于7月23日前把未按期报到考生名单、相应考生信息数据库经所在区县教育(教体)局基教科审核后(同时退交未报到考生档案、提取递补录取考生档案)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市教育局将根据最终整理后的录取信息为每位学生编排高中注册学籍号,并在开学前下发到各高中学校。过期不予注册学籍。
二十六、对于缴费上学有哪些政策规定
根据市财政、物价、教育等部门相关规定,要规范在中考招生中的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变更收费标准。同一所学校内,规模外录取的学生执行统一的收费标准。要严格按区县教育(教体)局规定的时间交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实行票款分离,所收费用一律交同级财政专户。规模外录取的学生办理录取手续及交费时间应与正式报到的时间有间隔。规模外录取的学生办理交费手续后,领取同规模内录取学生同样的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与入学同其他录取学生同等对待。
二十七、中考招生工作有哪些纪律规定
1、不准招生学校擅自印发招生简章和召开招生咨询会,不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不切实际的虚假宣传。不准招生学校的领导、教师和学生到乡镇、初中学校和学生家中进行招生宣传,各初中学校也不得擅自接待招生学校到学校内进行招生宣传和组织招生,影响初中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的正常生活。
2、自主选报志愿是考生的权利,各单位和学校应予以切实保障,不得强迫考生填报某个志愿,不得以志愿填报不符合学校的要求阻止学生在校学习,不准在报名期间扣留学生报名所需材料;
3、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属指令性计划,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扩大,严禁擅自招生,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班额编班。对未经批准擅自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对按正常程序被录取而不按时报到的考生,以自动退学处理,其他任何学校不得递补录取;
4、严禁用非正当形式、不切实际的许诺乱拉生源;
5、严格执行有关收费标准,严禁超标准收费和提前收费,严禁随意降低收费标准或减免收费。对违犯规定的,扣减相应经费。
6、严格试题保密阅卷等工作制度,严密工作措施和程序,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7、严格遵守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对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学籍。对按正常程序被录取而不按时报到的考生,以自动退学处理,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递补录取。
8、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公开政策规定,提高工作透明度,要妥善处理好在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出现的矛盾。区县教育局在招生前要保证将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和有关纪律要求传达到本区县所有初中学校和高中招生学校。
对违犯以上纪律的单位,取消省、市级规范化学校称号,并通报处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组织中考不利造成不良影响的区县取消当年参加教育综合性表彰的参评资格。
另外,对违犯考试纪律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两年内不允许参加中考报名;对违犯监考纪律的教师三年内取消评优晋级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开除公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出现责任问题的阅卷人员扣减阅卷补助费、二年内不得参加中考阅卷工作,并根据情节书面通知所在单位予以处理。
二十八、举例说明考生如何填报志愿
问1:我是张店区的一名考生,我不想跨区县报考其他区县高中学校,我想报考淄博实验中学,应如何填报志愿。
答:如果要报市实验中学,其志愿表上“规模内面向全市提前招生学校志愿”栏可以不填写,但“第一志愿”栏必须填“淄博实验中学”,同时填好 “是否同意缴费录取”、“第二志愿”及“是否同意缴费录取”等志愿,并请家长签字盖章,于6月27-28日期间持报名材料到张店区教育局设定的报名点,将志愿表等报名资料交市实验中学,由市实验中学负责将其志愿表的所有信息录入计算机并复核无误,在规定时间内交张店区教育局。
在录取时,首先把外区县“零志愿“报考市实验中学的考生与像你一样第一志愿报市实验中学张店区的考生,一并按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完30%规模内计划。如果你在这一步被录取,由市实验中学到张店区教育局提取你的报考档案。如果未被录取,你仍可参加市实验中学剩余70%规模内面向本区计划的录取。
如果你被市实验中学70%面向本区考生的计划录取,则由市实验中学从张店区教育局提取你的档案。如果仍未录取,就要看你第一志愿是否填写了同意缴费录取。如果填写了同意缴费录取,则可以参加市实验中学扩班计划的录取,录取时将像你一样的张店区未被录取的第一志愿报市实验中学且同意缴费录取的考生,一并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计划数依次录取。如果仍未被录取,则还可以参加扩班额计划的录取。
问2:我是张店区的一名考生,我想“零志愿”报考座落在博山区的“淄博一中”,如果未被录取,我还想参加“淄博实验中学”规模内计划的录取,应如何填报志愿。
答:应首先在志愿表上“规模内面向全市提前招生学校志愿”(零志愿)栏中填写“淄博一中”,同时必须在“第一志愿”栏中填写“淄博实验中学”并选择“是否同意缴费录取”,还可选择填写“第二志愿”等志愿,家长签字盖章,于6月27-28日期间持报名材料到博山区教育局设定的报名点,将志愿表等报名资料交淄博一中,由淄博一中负责将你报考志愿信息录入计算机并复核无误,交所在的博山区教育局。
在录取时,首先把像你一样零志愿报淄博一中的考生和博山区内第一志愿报考淄博一中的考生,一并按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完成30%规模内计划。如果在这一步你被淄博一中录取,则由淄博一中将你的报考档案从博山区教育局提取,办理录取手续。如果未被淄博一中录取,则由博山区教育局将你的报考档案转给你户籍所在的张店区教育局,你即可参加淄博市实验中学规模内剩余的70%面向本区考生计划的录取(因为淄博实验中学也像淄博一中一样首先面向全市录取30%规模内计划,并且他们是同时录取,所以你回淄博实验中学只能参加其剩余的70%规模内计划和挖潜扩招计划的录取)。
如果你在第一志愿填写“淄博实验中学”时还填写了同意淄博实验中学缴费录取,则你若未被淄博实验中学规模内所剩余的70%计划录取,你还可以参加其挖潜扩招计划的录取。
问3:我是张店区的一名考生,我想零志愿报考座落在博山区的“淄博一中”,并且如果未被录取,能不能缴费到“淄博一中”。
答:不能。今年普通高中只有30%规模内计划面向全市招生,扩班计划不再面向全市招生。因此,如果你未被淄博一中首先面向全市录取30%规模内计划录取,则不能再参加淄博一中扩班计划和扩班额计划的录取,只能参加你所在区县的高中学校的录取。这里需要提醒的是,你所填报的第一、二志愿只能是本区县学校,才不至于死档。
问4:我是张店区的一名考生,我想零志愿报考座落在博山区的“淄博一中”,如果未被录取,我的第一志愿想填写座落在周村的“淄博六中”,是否可以?
答:这样填报志愿是不可以的。
因为《淄博市2007年中考招生工作细则》第四条第1款规定:“跨区县报考面向全市招生学校的首先录取的规模内计划的,其第一和第二志愿不能跨区县填报其他高中面向全市招生的计划”,并且事实上淄博六中与淄博一中同时录取面向全市招生的计划,在完成30%计划后再各自面向所在区县考生录取剩余的70%。你既不是博山考生也不是周村考生,其按第一志愿报“淄博六中”的志愿就不起任何作用了。
问5:我是张店的一名考生,我已经通过了淄博六中的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专业测试,我填报淄博六中志愿时,是否只填零志愿即可?
答:不是。零志愿指学校首先面向全市录取的30%的规模内招生计划,并不包括面向全市招收的特长生计划,所以你报考时除填报零志愿(保证志愿表被所在学校收取)外,还要填写该校的第一志愿,并填写特长生志愿,则你只可参加该校面向全市特长生计划的录取。
问6:我是一名特长生,是不是只能参加所报考学校的特长生录取?
答:分两种情况:一是同意按特长生报考的特长生,须在志愿表“是否按特长生报考”栏下填写“是”,录取时将按照特长生录取办法录取;二是不同意按特长生报考的特长生,可在志愿表“是否按特长生报考”栏下填写“否”,录取时将按照普通考生录取办法录取。
问7:所有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首先拿出一定比例面向全市录取,各学校是不是同时开始录取?
答:是的。今年所有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首先将“零志愿”报考该校的全市所有区县考生(含学校所在区县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考生)的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提前面向全市招生录取的名单。
问8:在录取时如果“第一志愿”未录取,“第二志愿”是如何录取的?
答:如果第一志愿未被录取,那么就把你转入填报的第二志愿学校参加录取。因为各学校在录取时是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考生的(在各区县提档线以上),那么你转入第二志愿学校参加录取时就会出现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你填报的第二志愿学校其第一志愿报考考生足够满足其计划的录取,那么这时你转入第二志愿学校录取时,就不会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第二种情况是:你填报的第二志愿学校其第一志愿报考考生不能满足其计划的录取,那么这时你转入第二志愿学校录取时,就可以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未完成计划的递补。如果你在志愿表中填写了“服从分配”,则可以将你录取到尚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
因此你在填写志愿时就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分数慎重选择报考学校,不要盲目攀高。
问9:各学校的扩班额计划如何录取?
答:学校在按规定录取程序录取完成规模内计划和扩班计划后,可以自主录取扩班额计划,录取的考生必须是没有被其他学校按程序录取和预录取的,其成绩不低于该校所在区县提档线的70%、并且愿意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缴费。
问10:区县提档分数线、各学校录取分数线如何确定。
答:区县提档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以区县为单位,由计算机根据招生计划(含扩班计划,不含特长生计划、扩班额计划、提前面向全市已录取的计划以及推荐录取和破格录取数量)按1:1.1的比例,对报考本区县普通高中的考生成绩排序,划定提档分数线。
各学校分数线分有三条:
第一条:面向全市招生的规模内计划录取分数线(零志愿录取线):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将报考该校的全市所有区县考生(含学校所在区县的报考考生)由计算机进行成绩排序,按照规定面向全市招生的规模内招生计划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名单,最后一名考生的分数即是学校首先面向全市招生的规模内计划录取分数线。
第二条:规模内计划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以招生学校为单位分别按照招生计划,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统招计划,最后一名考生的分数即是规模内计划录取分数线。
第三条:挖潜扩班计划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以招生学校为单位分别按照挖潜扩招计划,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挖潜扩招计划,最后一名考生的分数即是挖潜扩班计划录取分数线。
问11:在填报志愿时,有的学校承诺“某分数线以上不缴费”是否准确有效?
答:首先,擅自承诺分数线是严重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第二,由于一个学校的报名考生是不确定的,特别是学校放开面向全市招生以后,有哪些考生报考更不确定,在录取前擅自承诺分数线是极不准确的,也是无效的。考生及家长报考时若遇到此类情况要慎重考虑,不要轻信。招生学校擅自承诺分数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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