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培养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掌握应急避险技能,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维护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及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就加强全市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应急疏散演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工程,是关系到全市中小学师生生命安全和千万个家庭幸福的大事。当前,我市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工作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带动下,开展了一些卓有成效的教育、演练活动。但是从全市看,还存在认识不够到位、宣传教育不够普及、应急体制不够健全、预案体系不够完善、应急演练不够规范、各学校开展不平衡等问题,校园应急疏散演练工作亟需加强。各中小学必须充分认识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切实加强应急疏散演练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规定开齐开全安全教育课程,高中学校也要开设安全教育课程。
1.宣传内容要务实。要坚持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有关单位征集地震、水灾、火灾、交通、大型集会活动等突发事件应急疏散案例,征集常规事故处置办法,组织有关专家讲解应急疏散知识。
2.宣传形式要多种多样。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征集到的突发事件疏散案例及处置办法制作成展板或音像资料,定期在各中小学校园巡回展出或播放。各中小学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使应急疏散知识达到学校重视、师生熟知、社会响应、深入家庭和人心的效果。
3.集中宣传时间。在每次演练活动前,中小学要结合演练活动主题开展有关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要以每年“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为载体,同时结合中小学新学期开学,集中做好应急疏散演练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疏散预案。应急疏散预案是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准则。中小学要根据学校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及其发生规律,结合学校所在不同地域情况和中小学生的特点,从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组织体系、职责分工、应急准备、预警手段、紧急疏散、善后处置和信息报告等各个方面,对应急疏散预案进一步修订完善,分工要明确,措施要得当,责任要到位,力求预案内容完整、简洁规范、通俗易懂、便于操作。尚未编制应急疏散预案的中小学,要抓紧组织力量编制。
特殊学校要结合学校、师生的特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疏散预案,确保特殊学校师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安全顺利疏散。
为进一步规范预案编制,便于工作开展,省政府应急办会同省教育厅、公安厅、地震局、应急救援总队等单位,制定了《中小学突发事件应急疏散预案编制指南》(见附件),供参考使用。局属学校编制或修订的应急疏散预案要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区县属及乡镇学校编制或修订的应急疏散预案要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切实搞好应急疏散演练。
1.要制定专门演练方案。中小学在修订完善应急疏散预案的基础上,在每一次演练前,要制定专门的应急疏散演练方案,细化演练的各个步骤和环节,力求疏散信号清晰、疏散路线明确、处置措施具体、应急保障有力、善后处置得当。
2.要做好演练培训工作。在演练前,中小学要对全校师生进行应急疏散演练培训,明确疏散程序、疏散信号、疏散路线、疏散顺序、疏散场地和时间要求等,使师生掌握撤离、逃生、自救、互救的方式、方法,培养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意识和能力。
3.要做好演练的组织工作。中小学都要成立专门的应急疏散演练组织机构负责演练工作,分工要明确,责任要到人,认真做好每次应急疏散演练的准备和组织工作,确保演练安全顺利进行。
4.要及时对演练活动进行总结。每次演练活动结束后,中小学要及时进行总结,针对演练活动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改进和细化措施,对预案及时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使预案更具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切实加强演练工作的组织及保障
(一)加强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所属学校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中小学作为应急疏散演练的具体实施者,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指导本学校的应急疏散演练工作。
(二)强化责任。各中小学校长是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切实把应急疏散演练工作作为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常态化管理,定期分析研究,定期督办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逐步改进应急疏散演练工作,不断提高学校安全防范能力。
(三)突出实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督促检查。演练过程中,邀请学校家长委员会参与,邀请安监、公安、交通、地震、消防、人防等部门的专家现场指导,切实提高演练的质量和效果。
四、建立应急疏散演练长效机制
(一)建立演练长效机制。从2010年起,全市中小学每学年至少要开展两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一次为春季开学后,各中小学结合每年的“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活动主题和各自实际,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一次在秋季开学后,开展全方位的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同时,结合学生的课间操、放学、大型活动集会等时机,开展应急疏散演练,逐步实现应急预案演练的经常化和常规化。演练活动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人员对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工作进行观摩指导和检查,并通报情况。
(二)建立应急疏散工作报告制度。各中小学要按照隶属关系年初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应急疏散工作计划,年未报工作总结,并及时报送应急疏散演练情况及图片、影像等资料。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