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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用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管理工作的意见
淄教教服字[2007]22号
  2007-10-15 15:52:00   浏览次 作者: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学生用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学生用品、食品质量安全和学生身体健康,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教育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用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学生用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管理工作意义的认识
    学生用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关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抓好学生用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教育保障能力,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也是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学生切身利益的具体体现。国务院和省市各级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制定下发了一系列文件,提出了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充分表明抓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一定要从全局的高度和对学生生命与健康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学生用品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扎扎实实地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任务目标,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市政府确定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12个100%” 的目标要求,全市学生用品和食品安全要实现以下目标要求:
    (一)学校食堂要100%取得卫生许可证,并签订质量卫生安全承诺书。
    (二)学校食堂原材料要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验收登记制度;米、面、食用油、酱、醋等要实行全市统一招标准入,猪肉要使用定点屠宰肉或合格“品牌”肉,蔬菜要使用无公害蔬菜。
    (三)学生饮用水、学生饮用奶要100%使用全市公开招标准入的国家认证产品。
    (四)学生公寓用品要100%实现全市统一招标采购供应。
    (五)学生装要100%由准入单位生产供应。
    (六)教材、作业本要100%由上级教育部门准入的定点单位集中配送供应。
    (七)教学仪器设备、幼儿玩教具要100%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通过进校资格审查。
    (八)校园超市(小卖部)要实现100%有证经营,全部商品要索证验收,建立台账。
    (九)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大宗物资,要100%实行统一招标采购。
    (十)学生安全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要实现100%的覆盖面。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与管理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靠上抓,按照各级职能和分工,突出工作重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突出做好学生用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任务。当前,各区县和学校要把学生用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的源头工作作为重点整治任务来抓。一是重点对学校食堂原材料、小卖部商品、学生饮用水、饮用奶、学生公寓用品、学生服装、作业本、教学仪器设备、幼儿玩教具等质量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坚决予以清理,严肃查处。二是要规范和完善各类进货质量管理验收制度。学校食堂、超市、小卖部等要建立进货索证、验收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三要加强对学生用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的监控能力,加强对学生用品进货渠道的监管,全面实施教育市场准入制度,做到非准入单位的产品禁止进校;校园食品要把好QS认证关,食堂要全面办理卫生许可证,接受卫生管理部门的监督,切实杜绝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
    坚持标本兼治,将专项整治与长效监管有机结合,确保学生用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稳步提高。
    一是学校要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重点,以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管理和创建示范性食堂为目标,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高食堂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是建立和实行学生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食品安全信息监管有关规定和文件要求,为建立直通、快捷、绿色的信息通道,准确掌握全市学生食品安全状况,及时遏制和杜绝学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和蔓延,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的预警功能,确定对全市就餐人数800人以上的学校,实行食品安全信息市级监控和学校直报制度,并定期在市食品安全信息网、市教育信息网及教育导报等媒体进行发布。学生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有:学校食堂使用的原材料、学生饮用水、饮用奶等质量安全信息情况;食品生产企业资质信息及区县和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工作措施等。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负责做好食品安全信息的监管和上报工作。市教育服务中心负责全市学生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协调和发布工作。
    三是严格实行学生用品和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学校食堂主要原材料实行全市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招标准入、定点供应。区县学校要从全市招标准入的定点企业中选择采购单位。小额零星物资实行定点采购、质量监管制度。食品物资采购要实行索证制度,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质量安全准入证(QS)、采购发票、质量检测报告等手续齐全验收合格方可入库。学校要设专职卫生质量监督员,负责对采购物品的质量、货源等情况进行查验。学生饮水、学生饮奶及进入校园的食品要严格执行准入制度,未获得市教育主管部门准入许可证的不得进入校园。学生公寓用品、学生装、学生作业本等实行全市统一采购供应。教学仪器设备、幼儿玩教具等要实行进校审查,按规定纳入教育系统统一招标采购。
    四是学生食堂、公寓等后勤服务项目, 要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交予个人承包经营。学校食堂要坚持学校自管或实行经营资格招标准入制度。通过专项整治,严格审核引进服务组织的资质、诚信、业绩等,对一些有不良记录或无诚信的服务组织要依法解除合同。招标准入的服务组织,要依法签订各项合同,严格规范服务经营行为。
    五是学校超市及小卖部严格实行进货索证、质量验收、台账制度,积极推进连锁经营,严禁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严禁销售“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商品。不得以盈利为目的销售无营养价值、有害学生健康的“三精水”、含乳饮料及含添加剂食品。
    六是抓好源头工作,建立绿色基地。加快学生用品和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督促引导生产基地按照标准化生产的要求,建立健全生产档案、产品质量检测、销售记录等制度。逐步实现学生用品、食品的生产、供应、配送一条龙服务,完善教育物资长期专供体系,从根本上确保学生用品与食品的质量安全。
    四、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舆论宣传,强化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与管理工作收到实效
为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决定成立专项整治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把监管力量充实到一线。充分发挥学校在学生用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与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层层落实职责,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抓出实效。
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及学校各种宣传手段的作用,在校园内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揭露假、冒、伪、劣产品的危害,加大对质量法律法规及优秀企业和优质产品的宣传力度,科学、准确、及时地发布有关信息,努力提高师生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市教育局专项整治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区县和学校要组织好自查工作,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学生用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繁重,具有迫切性和长远性。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学生用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管理工作的任务目标,为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安全和构建和谐校园做出贡献。

附:淄博市学生用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OO七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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