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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民办教育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淄政发[2007]8号),推动我市民办教育健康、协调发展,按照市教育局规范治理整顿公办领办民校三年规划,经研究,确定淄博实验中学自2008年开始停止招收联办学校的初中生,淄博六中领办的淄博光被中学自2008年开始停止招生,张店区实验中学自2008年开始停止招收联办学校的学生,淄博十一中领办的淄博火炬学校自2008年开始停止招生,张店一中与淄博光明中学联办的学校自2007年开始停止招生。
特此公告。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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