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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在全市学校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的实施意见
淄教办字[2007]104号
纪委  2007-7-20 14:25:00   浏览次 作者: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纠风办,高新区地事局、监察局,市属有关学校:

    为做好2007年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工作,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优化教育发展环境,推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全市学校2007年民主评议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评建结合的原则,以“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办好和谐教育为目标,以规范收费和办学行为、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师德建设为重点,努力使学校办学行为更加规范,工作作风明显转变。

二、评议对象

    全市各中学、公办学校领办的民校和联办学校、城区小学及乡镇中心小学。

三、评议内容

    1、落实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情况,是否有“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现象。
    2、执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管理规定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政策,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发生各种强制摊派、搭车收费行为。
    3、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情况。能否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把择校额度纳入统一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示,是否有择校生之外以赞助生、自费生等各种名义招收学生的问题。
    4、规范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领办民办学校情况。公办学校改制及领办的民办学校,是否符合“四独立”的要求,是否存在“校中校”、“校中班”、“一校两制”的问题,是否存在乱收费问题。能否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是否有乱登招生广告和违规招生的行为。
    5、中小学教辅资料使用管理情况。是否有向学生强行推荐、强行摊派、强行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等行为。
    6、治理教育乱收费情况。是否有乱办班、乱收费、乱拉赞助问题;是否存在向学生强行推销保险、有偿补课等收费问题;对涉及教育乱收费的群众信访举报是否及时调查处理,予以纠正。
    7、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段学校作息时间有关规定,有无学校或老师随意增加学生在校时间;是否严格控制学生到校时间和上课时间;  有无学校利用节假日、双休日组织学生集体上课,举办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问题;是否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
    8、依法治教,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情况。学校是否坚持育人为本,大力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法制建设、文化建设;是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9、师德建设情况。教师能否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执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十不准”规定; 是否有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是否有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行为;是否有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
   
四、评议的方法和步骤

     本次评议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综合评定的方式,市教育局、市纠风办负责对市属中学及领办、联办民校的评议。各区县教育(教体)局、纠风办负责所属中学、城区小学及镇中心小学(领办、联办民校)的评议。采取组织学生及家长评议、主管机关评议、工作考核评议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议方法,对参评学校做出综合评定。市教育局、市纠风办在组织对市属学校领办、联办民校评议的同时,对各区县的所属学校评议活动进行指导、督促和抽查。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至8月中旬)
    市教育局会同市纠风办制定全市学校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各区县、各学校要根据评议要求,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保证评议工作有序开展。
    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做到师生员工人人参与,大力营造行风建设良好氛围。同时,将评议的重点内容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途径和方法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服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切实维护教育形象。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中旬至9月上旬)
     各级各类学校要对照民主评议内容逐条对照、逐条分析,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公开评议信箱、电话等,广泛征求师生员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查找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边查边整边纠。

(三)集中评议阶段(9月中旬至10月中旬)
1、问卷评议
问卷评议工作由市、各区县教育(教体)局、纠风办分别负责组织。市属学校(领办、联办学校)每校发放200份问卷(学生和学生家长各发100份),共发放问卷2000份。区县每学校不少于100份。问卷评议结束后,由区县教育局、纠风办统一将评议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市纠风办。
2、主管机关评议
主管机关评议,对被评学校整体建设情况、本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群众投诉反映问题的受理和查处等情况进行评议。
3、工作考核评议
工作考核评议,由行评办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和评议代表负责评议,严格按照评议内容和评议细则组织实施。
4、计分方法
评议结果总分100分,其中问卷评议70分(学生评议35分,学生家长评议35分),主管机关评议10分,工作考核评议20分。

(四)总结整改阶段(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
    各学校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整改方案,制订具体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一时不具备解决条件的,列出整改计划。

五、评议结果运用
    评议结果进行通报,并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作为被评议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评优树先等重要依据。评议得分低于80分的学校当年度评优树先 “一票否决”。对群众反映强烈、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或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不认真、及时整改的学校,要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全市学校民主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一)建立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
    这次全市学校民主评议活动在市教育局、市纠风办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全市学校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市学校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简称行评办),负责对学校民主评议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各区县教育局、纠风办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组织实施所属区域内学校民主评议工作。
(二)重在整改,切实解决评议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落实整改是民主评议工作的关键。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努力在整改落实上下工夫,认真梳理意见建议,找准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根源,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要分解落实整改责任,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把整改落实贯穿于民主评议的全过程,做到边查边改、边评边改,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严肃纪律,确保学校民主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学校民主评议工作,要坚持从严治教的原则,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全市学校民主评议工作顺利进行。市教育局、市纠风办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同时,把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效作为学校综合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

附件:1、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2007年主管机关对市属学校评议问卷
      3、2007年市属学校评议活动问卷

 

                       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纠风办

二OO七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1:

全市学校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张洪亮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丁莉莎    市纠风办主任
        谷  虹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王汉东    市教育局正科级纪检员
            申其功    市纠风办副主任
            吴景明    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赵忠良    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
            张立军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高  宁    市教育局计财审计科科长
办公室:王汉东    市教育局正科级纪检员
许开峰    市教育局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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