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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淄博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淄发[2007]4号)、《中共山东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鲁教党字[2007]2号),现就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强调要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常抓不懈,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健全制度、加强监督、以切实的措施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是我们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行动指南。总体上看,全市教育战线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从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教书育人的实际出发,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两个务必”的要求,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同时,对存在的问题也不能忽视。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了领导干部作风上存在的八个方面的问题,我们要认真对照,清醒地看到问题和差距,认真查找本单位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措施加以整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搞不好,势必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挫伤队伍积极性,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们要根据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迫切需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提出措施,抓好落实,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这项战略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一系列决策部署。增强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坚持讲党性、讲政治、顾大局,自觉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的自觉性、坚定性,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和中央大政方针的统一性、严肃性。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确保做到政令畅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和谐社会建设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要严肃处理。
(三)坚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学习和领会上级一系列指示精神,努力做好结合文章,做到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统一。同时,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不断注入新的内涵。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基层创造的实践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使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支持领导干部谋划发展、勇于实践、开拓创新,推动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要领导责任。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班子其他成员要实行“一岗双责”,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纳入分管工作目标,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二、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抓好领导干部的学习
(一)严格执行学习制度。一要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局党委每年都要根据市委部署,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江泽民文选》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等重大战略思想。中心组的学习要同贯彻中央、省市的重大决策,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坚持每个月至少安排一天集中学习,每次重点学习研究一、二个问题。学习中适时安排专题讲座或观看辅导录像。二是坚持个人自学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制定学习计划,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切实做到学以致用、用有所成。三要把学习情况作为考核考察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既要述职、述廉、也要述学。
(二)切实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干部思想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到省市委党校、省市行政学院和有关院校学习培训。根据市委组织部下达的培养计划,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参加省市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提高干部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调研制度,每年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保证2个月以上时间到基层调查研究。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调研制度,对涉及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决策前要深入进行调查研究,采取公示、听证等措施,广泛听取人民群众、专家学者、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决策后要加强跟踪调查,在落实中不断完善。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每年年终除向上级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外,还应提交调研报告,特别要分析当前教育事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对策建议。
三、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一)建立有教育系统特点的惩防体系。教育行政部门、各单位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按照任务部署,制定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教育改革发展总体规划,将反腐倡廉寓于教育事业发展各项措施之中,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部位和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综合治理。要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既要注重正面教育,也要注重警示教育,把廉洁从政、从教的教育纳入理想、道德教育,纳入作风建设,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按照中纪委七次全会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各项禁止性规定和要求,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严格执行和遵守,主要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管好自己的家属子女,任何单位都不允许对领导干部的亲属搞特殊照顾,为他们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领导干部要从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威信和形象的高度,重视个人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讲操守,重品行,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培养正派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领导干部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进行述职述廉时,要对个人生活作风情况进行说明。领导干部要按规定向组织报告个人收入、配偶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情,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三)进一步严格请假销假制度。局机关县级干部、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市两天以上必须向市教育局主要领导请假,局机关县级干部同时通知办公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报组织人事科备案。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出市两天以上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出发回来后要及时销假。
(四)建立健全联系群众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自觉坚持群众路线,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一要坚持工作联系点制度。主要领导干部要结合工作联系1至2个基层单位。二要加强下派帮扶。组织机关干部到山区、农村学校结对帮扶。三要坚持接待群众制度。实行领导干部公开接访,直接倾听群众意见,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四要坚持联系困难群众制度。领导干部要心系群众,经常特别是重要节日期间到困难教职工中走访慰问,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
(五)增进领导班子的团结。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都要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不搞“一言堂”。对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失误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严格党内生活,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各单位党组织要定期召开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要求,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各单位领导干部都要珍视团结、维护团结,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班子成员意见。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谈心,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增进了解,团结共事,努力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同心创业的良好局面。
(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谈心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以及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规定,认真落实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的制度。领导干部要重视个人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讲操守,重品行,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培养正派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领导干部对本人的婚姻变化、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出国(境)等情况,对配偶及子女按规定应向组织报告的有关情况,要按时书面报告党组织。领导干部在参加民主生活会、进行述职述廉时,要对个人生活作风情况实事求是地作出说明。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重大工程项目、财政类专项资金使用和干部与企业往来关键环节的监督。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加强对领导干部交友、生活、家庭等情况的监督,引导领导干部明辨是非,克己慎行,择善而交,净化自己的社交圈,坚决抵御腐朽没落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蚀。对有问题反映的领导干部,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及时约谈、函询,进行批评教育。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要进行组织处理,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四、强化依法行政,加强行风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一)认真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扎实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严格执行《山东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违纪违法处分暂行规定》,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继续实施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的“三项工程”,加快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套工程进展,特殊教育学校设施配套工程完成70%以上。加强课程管理和教材建设,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向深入。落实“减负”工作有关规定,规范学校教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二)落实政务、校务公开,实施阳光操作。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规范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推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不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作,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继续推进校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充分保障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端正文风、转变会风、减少应酬。一要大力精简文件,克服事必行文的文风,领导班子成员慎签发文件,努力提高文件质量。二要坚决压缩会议。实行会议审批制度,可开不可开的会议一般不开,时间和内容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三要减少应酬性活动。除上级统一安排或规定的重要活动外,领导班子成员应减少参加基层和学校的颁奖、剪彩、典礼、奠基以及纪念庆典活动;减少为上述活动或会议发贺信、贺电。
(四)坚持勤俭办教育。领导干部要带头勤俭节约,发挥示范作用。严格控制办公经费支出,控制会议经费,实行会议审批制度和经费预算制度。严格执行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的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坚决制止以学习考察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坚决刹住讲排场、比阔气的奢靡之风。对机关干部参加本系统或业务单位组织的参观学习、培训考察、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要认真审核,从严控制。纪检监察部门和财务审计部门要根据上述要求开展专项检查。
(五)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遵循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等原则,推进公务接待管理规范化。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实施意见,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接待服务,按规定收取住宿费和餐费,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安排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生活用品。
五、狠抓落实,圆满完成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各项任务
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负起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责任,进一步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重点抓好目标分解、工作考核、责任追究,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任务要求贯彻到各项决策部署中,体现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单位和每一位负责同志身上,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单位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积极协助党组织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目标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违法违纪问题。办公室、组织人事和机关党支部等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共同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具体措施。
二OO七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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