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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干部
轮训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纪委在向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培训的力度”的要求。根据教育部意见,中国监察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国教育纪检监察培训中心,定于2008年4月份举办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省教育厅鲁教监处函(2008)1号通知,要求统一组织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教育纪检监察干部。任纪委书记以来未参加培训人员无特殊情况均要参加本次培训。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4月8日至4月15日 地点:湖南长沙市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3000元/人,包括培训、考察及食宿费用,不包括往返机票、车票费用
四、培训的主要内容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教育部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2008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违纪案件查处等。
五、其它事项
1、请各区县教育局、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积极组织报名参加纪检监察干部培训。
2、请于2008年3月20日前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姓名、民族、职务、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手机)报市教育局纪委。
联系人:许开峰
联系电话:6287004
邮箱:jiwei6287004@163.com
传真电话:3181575
二OO八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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