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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广泛开展“举党旗、唱红歌、跟党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红歌唱响淄博歌咏活动的通知
淄教办字〔2011〕29号
  2011-5-19 15:32:00   浏览次 作者:

各高等院校,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在全市教育系统唱响热爱党、歌颂党,热爱伟大祖国、歌颂伟大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歌颂社会主义的时代主旋律,凝聚党心民心,根据《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广泛开展“举党旗、唱红歌、跟党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红歌唱响淄博群众性歌咏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厅发[2011]1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广泛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歌咏活动,现就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活动主题:热爱党、歌颂党,热爱伟大祖国、歌颂伟大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歌颂社会主义。
  (二)主要内容:紧紧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爱国主义歌曲学唱、传唱、演唱活动。歌曲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社会主义、歌颂改革开放、歌颂美好生活为主要内容。(推荐曲目见附件)
  (三)演出要求。参加全市汇演的演出队伍要统一着装,每支合唱队人数不少于100人; 节目以合唱为主,可伴有独唱、歌舞、器乐和诗朗诵等形式;每支队伍演唱曲目为两首,合计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四)奖项设置。设立演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组织工作奖。
  (五)阶段安排
  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集中活动时间为5—7月。
  1.宣传发动、基层学唱、传唱、演唱阶段(5月中旬—5月下旬)。
  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精心设计策划,制定活动方案,要结合各自实际,突出各自特色,以班级学校为单位组织学校师生广泛参与歌咏活动。
  2.节目选拔阶段(5月下旬—6月上旬)。由市教育局
  负责组织有关领导、专家评委观看演出,评选优秀节目,参加全市教育系统庆“七一”歌咏比赛。
  3.6月下旬,在广电大剧院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歌咏比赛。
  二、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歌咏活动作为庆祝建党90周年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按照统一部署、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的要求,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参与、带头学唱。要注重形式和内容的融合统一,突出思想内涵,以歌咏活动为契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二)广泛发动、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注重活动实效,把歌咏活动同本单位工作实际相结合,同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结合,通过开展歌咏活动,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广大师生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热情,推进工作开展。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广泛普及优秀爱国歌曲,大力宣传歌咏活动开展情况和社会效果,营造热烈浓厚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附件:淄博市教育系统庆祝建党90周年推荐曲目

 


                   二O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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