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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教计字[2008]14号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市局各科室站室、各有关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鲁教财函[2008]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二)捐赠范围:全市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含民办学校)职工。
(三)捐赠标准:工作人员原则上捐赠个人一天的经济收入(个人月实发工资总额,包括各类津贴、补贴等,除以22个工作日)。
(四)组织安排:市局各科室站室和市属学校(包括中职学校)捐款直接上缴市教育局。区县教育部门和区县及以下政府举办的学校捐款统一汇总到所在区县教育(教体)局,上缴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按省教育厅的规定上缴省教育基金会。
二、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重视这次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领导干部要积极带头捐赠,做出表率;共产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捐款、奉献爱心。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充分发动,做好捐赠动员工作。活动结束后,市教育局将通过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帐户名称:淄博市教育局
开户银行:淄博市商业银行世纪路支行
账号:144017715510017
联系人:张冬青
联系电话:2777760
集中缴款时间:
附: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二OO八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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