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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教师节期间组织开展“尊师重教奠基未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07-8-20 16:29:00   浏览次 作者: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单位: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23个教师节。为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争取社会各界对教育的关心、支持,经研究,决定在教师节期间组织开展以“尊师重教 奠基未来”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尊师重教 奠基未来

二、时间安排

8月20日—9月20日

三、宣传内容

    1、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重点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宣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教育法律法规,解读上级部门及我市有关教育的政策规定。

    2、宣传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和取得的辉煌成就。一是宣传我市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牢固树立“三抓一谋”工作指导思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经验做法。二是宣传我市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教育现代化建设,特别是高考质量连续三年大幅增长、实现全市教育教学质量历史性跨越的辉煌成就。

    3、宣传教师节庆祝活动情况。重点宣传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教育和社会各界支持教育、发展教育情况,各级教育部门、学校庆祝教师节活动情况。

    4、宣传教育系统的先进单位和先模人物。要广泛搜集,深入挖掘并宣传推广基层优秀教师,特别是那些身处贫困山区、农村默默无闻、任劳任怨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的工作经验和先进事迹。

    5、宣传社会各界尊师重教的先进典型。重点宣传那些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教育,无私支援、帮助学校和师生,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宣传,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在庆祝教师节期间组织开展本次主题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将宣传月活动与庆祝教师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紧紧围绕“尊师重教 奠基未来”的活动主题,立足各自工作实际,及早策划安排,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并上报市教育局宣传科。

    2、突出主题,创新形式。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尊师重教 奠基未来”的宣传月活动主题和内容要求,精心策划,创新宣传形式,广泛发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不断形成宣传月活动的热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支持,联合策划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宣传报道教师节庆祝及相关活动,不断扩大社会影响。要充分发挥教育内部各级报刊、网站、电视台(栏目)、信息等宣传渠道和各类宣传橱窗、展板、壁报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密集地开展宣传活动。要通过举办庆祝会、表彰会、联谊会等有利时机,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社会宣传活动。

    3、丰富内涵,务求实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立足实际,将宣传月活动与教师节庆祝活动结合起来,与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素质教育宣传结合起来,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宣传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宣传月活动的内涵,拓展宣传月活动的形式,精心组织,扎实落实,不断引导社会舆论关注、关心、支持教育,形成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4、积极配合,上下联动。为增强宣传月活动效果,推动宣传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市教育局将与淄博电视台联合开展优秀教师展播活动,与淄博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开展“淄博•新疆教师手牵手”系列报道活动,将在《现代教育导报•淄博专刊》和淄博教育信息网上开辟“优秀教师风采”专栏、“情系杏坛”教师成长故事专栏和“尊师重教 奠基未来”教师专业成长论坛,在《现代教育导报•淄博专刊》增设“庆祝教师节名家书画作品”和“全市教育系统教职工书画大赛作品选刊”等专版,在《淄博教育信息》集中编辑庆祝教师节特刊、专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共同做好本次宣传月活动。

    5、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形成书面报告,于9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宣传科。

 

二○○七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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