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落实免杂费政策。从2007年春季新学期开始,按照每年初中生300元、小学生210元的标准,共免除农村义务教育段学生学杂费1304万元,全区53314名农村中小学生享受到学杂费免除政策;从九月开始,全区开始免除城市义务教育段学生杂费。
二是建立义务教育助学长效机制。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在区民政局设立区“扶贫助学基金专户”,按初中、小学每名特困生资助200元标准,先后对1500余名学生进行了近30万元的救助;在免除杂费的基础上,继续实行困难学生“一免一补”政策,免除课本费,对寄宿生生活费、走读生交通费给予补助。
三是加大高中段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双百救助”工程,每年救助新一届普通高中、职业中专特困生各100名。按照城市每班10000元、农村每班8000元的标准,拨付职业学校专业教学经费。学校通过发放奖学金、助学金等形式,确保高中段学生完成学业。
四是广泛开展社会救助活动。制定落实进城务工人员、下岗职工、特困家庭子女的优惠措施;帮助贫困生家庭脱贫致富;动员企事业单位、有识之士捐资助学。截止到目前,全区用于助学投入资金达600余万元,收到社会各界助教捐款近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