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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暨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研讨会召开
基础教育科  2008-8-28 16:09:00   浏览次 作者:

    8月26日,市教育局组织召开了全市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暨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研讨会。
    会议分别就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课程设置进行了交流讨论,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对于指导学校下一步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市教育局副局长、调研员张景春就今后课程设置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提出了要求。
    针对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他指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提高课程改革实施水平的需要,是保证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是提高政策执行力度的需要。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高中学校要采取措施抓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落实。从2008级高一年级开始,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全面地加以规范,严格程序,落实到位。要认真学习省厅有关文件,认真组织好全员培训,对于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组织专题研究,各个击破。
    针对高中课程设置方案,他强调,第一,要高度重视方案的编制。省里出台的《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指导意见》对整个课程改革的拉动,具有核心的作用,它是高考命题的基础,是学业水平考试的基础,是对普通高中教学管理评价的基础。第二,要落实方案编制,做到“三个遵循”。即要遵循省市办学的规范,要遵循山东省课程设置及教学指导意见,要遵循学校的实际情况。第三,要做好借鉴。各学校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好各个学校的方案。方案应包括现状、课程方案、保障措施、困惑及建议。第四,要做好两次论证。一是县教育部门的论证,各高中学校要按照要求抓紧修定完善提升各个学校的方案报区县教育局进行论证、评价,对方案的评价纳入对学校评估之中;二是市级论证,经区县论证的方案要报市教育局进行进一步论证、评价,并纳入对区县及学校的综合评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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