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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教育系统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学生安全
督导室  2007-11-14 14:30:00   浏览次 作者:

    为加强中小学校车管理,2007 年1月4日市教育局会同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淄博市校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07年10月17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淄博市校车管理规定》。市教育局积极协调公安、安监等有关部门,加强区县调度,认真组织贯彻实施《淄博市校车管理规定》,各区县也采取不同措施,加大校车管理力度,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张店区已按照《淄博市校车管理规定》的要求,于10月初对全区78台校车进行了统一颜色和统一标识工作。区教育局和区交警大队联合,进一步规范了校车的管理制度、校车定期检查制度、校车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校车驾驶员守则等规章制度,充实健全了校车管理档案,建立了区教育局和区交警大队校车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目前,校车统一拍照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全区校车更换颜色后的行驶证变更工作正在进行,由区政府办公室出台的《张店区校车管理意见》文件正在会签之中。

    临淄区教育局针对校车超员问题,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从11月12日开始,区教育局与区交警大队联合对城区幼儿园校车进行突击检查,如发现超员情况,将给驾驶员驾驶证以违规扣12分,同时给幼儿园进行经济处罚;二是要求学校动员车主增加车辆,分散学生;三是要求校车增加接送学生次数,由一批改为分两批接送学生;四是积极向区政府争取一定的校车优惠政策。另外,从2002年,区教育局协同区公安交警大队陆续对全区130多辆校车统一喷涂黄色、统一了标志,并减免了有关规费。《淄博市校车管理规定》印发后,区教育局结合本区实际,起草了《临淄区校车管理实施办法》,文件正在会签中。
  
    高青县教育局积极协调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确立了“政府补贴、减免税费、合法运营、社会监督”的指导思想,建立了“校车运营准入制度、政府补贴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运营制度、户籍化管理制度、全程跟踪式管理制度、责任教师轮流跟车制度、校车安全责任制度”等制度。2006年,县教育局协同县公安交警大队将校车统一喷涂成绿色,既醒目又美观,得到了广大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县教育局还注重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联系,实行校车管理信息沟通与通报制度,切实消除了校车运营中存在的超员超载、无证驾驶、车证不符、违章行车等安全隐患。

    周村区教育体育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学习<淄博市校车管理规定>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学校认真学习贯彻《淄博市校车管理规定》文件精神: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二是落实校车监管责任,保障学生交通安全;三是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四是全面排查,确保学生乘车安全。为加强校车管理,区教体局组织专人对各校校车营运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校车超载问题,区教体局积极配合区公安交警部门和安监部门加大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规行为。目前全区正着手准备统一校车标识和喷涂颜色,此项工作计划12月中旬全部完成。

    博山区印发了《博山区校车管理实施细则》,区教育局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原有校车进行了调查摸底,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层层签定了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并确定2007年12月25日前,完成全区校车外观喷涂和变更工作,自2008年1月1日起,未按规定喷涂统一外观颜色、标识的校车不得再接送学生。
 
    淄川区三项措施抓好《淄博市校车管理规定》的落实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区教体局下发文件,组织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认真学习宣传《淄博市校车管理规定》,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校车及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切实提高全区师生及校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二是组织开展校车安全大检查,重点对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校车定期维护及安全状况、校车驾驶员管理、校车是否超员等进行了检查;三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于近期做好统一全区校车车身颜色和标识工作。

    桓台县教育体育局协调县交警大队,以“关注少年儿童,防御交通事故”为主题,组织对校车司机和车主进行了交通安全培训,集中学习了《淄博市校车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观看了交通安全案例图片展和交通安全纪录片,县交警大队结合实际案例对交通安全法规进行了讲解,通报了全国各地校车安全事故,指出了全县校车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增强了校车司机的安全责任感。县教体局还向县政府报送了《关于减免校车部分费用的申请》。目前,县教体局与县公安交警联合正在开展校车隐患排查工作。

    沂源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县校车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源政办发[2007]18号),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综治办、教体局、交通局、安监局、公路局、交警大队、地税局、工商局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全县校车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了校车齐抓共管的局面。全县校车实行免缴工商管理费、养路费、客运基金、运输管理费等费用,车船使用税、营业税实行先缴后返;校车安全技术状况由县交警大队随时免费检测等优惠政策。县教体局在校车管理中,认真落实“三个一”:一是对全县校车运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超员运营、黑校车、三轮车接送学生等问题;二是对校车进行一次上线检测,联合交警部门对全县签订协议书的校车进行一次上线全面检测,建立校车安全监管档案,对校车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教育;三是召开一次校车安全专题会议,召开了乡镇教体办、局属学校、民办学校主要负责人会议,专题部署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针对各种情况制定好工作预案,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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