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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和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1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继续执行2008年修改后的“淄博市中小学、中专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推荐标准条件”,“淄博市中小学、中专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任职资格推荐标准条件”参照高级相应修改意见执行。
二、申报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办理,申报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按照《关于报送2011年度中专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办理,各项表格填写及数据库信息需准确无误。
三、申报推荐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上报时间截至2011年9月25日。具体安排如下:
9月20日,周村区、博山区
9月21日,沂源县、文昌湖区
9月22日,市属学校、市直有关部门
9月23日,临淄区、高青县
9月24日,张店区、淄川区
9月25日,桓台县、高新区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上报时间为2011年10月15日、16日。
四、材料报送地点另行通知,联系电话:3182501。
附件:关于报送2011年度中专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二O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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