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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接收地震灾区中小学生入学的紧急通知
淄教基字[2008]40号
  2008-5-30 17:18:00   浏览次 作者: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近期,不断有来自四川等地震灾区的中小学生到我市投亲靠友上学,现就有关事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来我市投亲靠友的中小学生上学问题。各区县教育(教体)局要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快速、妥善安排就读学校。学校要无条件接收,并根据学制、教材、教学进度的地区差异妥善安排就读年级,并建立学籍。
    二、学校对灾区学生应免收一切费用,并为学生配备书包、课本、作业本等必要的文具用品。学校要照顾好灾区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可指定教师专门负责照顾灾区学生的在校生活,并针对灾区学生的学习状况做好个别辅导。
    三、学校要安排心理教师为灾区学生进行心理疏导,争取让他们尽快融入学校,适应新的学习环境,安心学习。

二OO八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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