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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小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安排的通知
淄教基字[2008]48号
  2008-6-11 16:18:00   浏览次 作者: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全省素质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促进青少年学生素质的全面提升,让全市中小学生度过一个愉快、充实、有意义的假期,做好今年暑期夏令营工作,现就活动组织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指导,创新活动方式,搭建活动平台,加强宏观引导,丰富暑假生活,提高中小学生创新精神和综合实践能力,促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
  二、活动主题:
  “爱家乡·爱淄博·爱祖国”
  三、组织原则:
  区域引领、以校为主、多元选择。
  四、组织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夏令营活动是丰富学生暑假生活,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各区县、学校要充分认识中小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夏令营活动的领导和管理。要成立暑期夏令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以培养健康情趣,激发学习热情,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为宗旨,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夏令营活动,把活动作为学生社会实践和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
  2、突出主题,讲求实效。各区县、学校要围绕“爱家乡·爱淄博·爱祖国”的主题,增强夏令营活动的针对性、趣味性和实效性,围绕出国游学、迎奥运、科技、心理拓展、军事、环保、经典学习等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夏令营活动。各区县、学校要充分整合社会资源,组织学生开展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要积极组织学生观看市委、市政府举办的“迎奥运——世界向你走来”大型文化展览;结合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组织学生开展相关社会实践调查,暑假结束后市教育局将组织优秀调查报告的评比表彰。
  3、严密组织,确保安全。中小学生暑期活动涉及面广、参与人数多,各区县、学校要把安全问题放在首位,制定周密、安全的保障措施,严密组织,确保万无一失。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夏令营活动方案,认真做好安全、法制和环保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夏令营活动要有专人负责,明确责任,要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学校有关领导和教师要全程随营活动,精心组织,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夏令营组织情况一律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局属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
  4、加强宣传,扩大效果。各区县、学校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暑期活动的宣传,使更多的学生和家长了解暑期活动项目,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学生参加暑期活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青少年学生成长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注重总结经验,交流心得体会,挖掘先进典型,扩大教育成果。在暑假结束后,将活动总结于9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人:翟召博,电话:3183660,电子信箱:jjk3183660@163.com


             二OO八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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