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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校内设施及建筑物安全检查活动的紧急通知
淄教安字[2011]23号
  2011-10-21 15:29:00   浏览次 作者: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10月19日,临沂市兰山区民办学校晓蕾小学的厕所墙壁突然倒塌,造成一死四重伤安全责任事故。这对这一校园事故,市政府周清利市长作出重要批示:“请市住建局和教育局抓紧安排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一次中小学建筑安全的拉网式检查,坚决杜绝此类事故在我市发生”。为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校内设施及建筑物的安全管理,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校内设施及建筑物安全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受使用寿命、建筑年代等因素限制,校内设施及建筑物存在诸多潜在的安全隐患,各单位要站在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的高度,将校内设施及建筑物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做为一项常规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淄博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和市领导批示精神,对校内设施及每幢建筑物和附属设施进行拉网式检查,建立检查台帐,准确掌握校内设施及建筑物的基本情况,确保校内设施及建筑物状态良好,确保安全隐患能够得到及时排查整改。要根据不同的隐患情况,坚决采取更换、停用、隔离、警示、专人值班等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内容
    1.按照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校园内的每幢建筑物和附属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部位包括学生宿舍、教学楼、实验室、图书楼、礼堂、厕所、操场等及其附属建筑设施的安全状况。
    2. 室内的吊灯、吊扇、多媒体、音响、黑板、空调等设施的安全情况。
    3.校园内监控、电力、防雷、消防、应急和校园排水等设施的配置使用情况。
    4.学校大门、围墙、楼梯、扶手、窗台等安全防护设施高度、间距、牢固情况。
    5.有校内及周边在建工程的中小学幼儿园,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隔离、张贴警示标语及采取的其他安全防护措施等情况。
    三、检查方法
    检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自查,各区县、学校对照通知要求进行地毯式全面检查。第二阶段为督查,在区县检查的基础上,市政府“校园安全和接送学生车辆管理专项督查组”,将结合10月底的专项督查一并进行,此次督查重点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和校园建筑设施安全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校内设施及建筑物安全检查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周密部署。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检查方案,层层分解任务,严格按照检查的方式和程序开展排查整改工作,切实把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2.强化教育,加强演练。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创新教育内容和形式,加强应急演练,进一步推动安全演练的全员参与,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努力把安全知识内化为师生自防、自救、互救与逃生能力,努力建设“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校园安全文化。
    3.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各级教育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校内设施及建筑物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排查整改隐患,督促落实各项安全制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单位于10月31日前将开展校内设施及建筑物安全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教育局安全办公室。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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