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文件通知 >> 正文

关于举办全市教育系统教职工书画大赛的通知
淄教工字[2007]14号
工会  2007-6-14 15:24:00   浏览次 作者: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教育工会,局属各单位、工会:

    为了进一步活跃教育系统职工生活,提高我市教育工作者的艺术素养,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经研究决定,在今年教师节前后举办全市教育系统教职工书画大赛及获奖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宣传教育系统取得的重大成就,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教育,充分展示我市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的良好精神风貌和艺术教育成果,实施素质教育,为建设文化大市贡献力量。

二、主办单位

    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教育工会 

三、活动时间

    2007年6月至9月

四、参赛人员范围

    全市教育系统在职教职工,分专业组(美术、书法教师)和非专业组参赛。

五、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健康向上,以弘扬现实主义艺术精神,反映现实生活,展示教育成就,提高师德修养,构建和谐教育为主题,彰显时代精神,体现艺术的继承与创新、真善美和谐统一的审美取向。每人限送一幅作品。

    2、选送作品必须是近期原创作品,所有作品需自行装裱。

    3、书法(含篆刻,不含硬笔书法,书体不限)、国画作品尺寸最大不超过4尺整张。
   
    4、水粉、水彩作品尺寸最大不超过1m×1m。

    5、油画作品尺寸不超过2m×2m。

六、作品征集

    以区县、学校为单位,每区县选送作品不超过20件,局属各单位选送作品不超过5件;选送作品附作品名称和作者简介(简介不超过一百字),作品以区县、学校为单位于7月31日前集中报送市教育工会。

七、评审

    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初评与终评。其中奖项包括:金奖10名、银奖20名、铜奖30名、优秀奖若干。获奖作品将在今年教师节前后举办展览,颁发获奖证书,并视具体情况结集出版 。

八、大赛将特邀我市部分书法、绘画专家作品参加展览。

九、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3181889

二OO七年六月十三日




信息搜索
通讯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16号 邮政编码:255031
Copyright 2007 - 2008 www.zbedu.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淄博市教育局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