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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工作的紧急通知
淄教宣字[2008]12号
  2008-6-18 14:42:00   浏览次 作者:

各区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中学:
  按照省文明办部署要求,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已进入测评、迎检阶段,六月底,省里将来我市进行实地考察。为了切实做好迎检准备工作,根据市创城办要求,现将全市教育系统迎检准备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地考察的范围和形式
  本次创城实地考察的范围是我市五区和高新区的所有初中、高中学校,包括局属学校和农村学校。涉及教育系统的实地考察项目共2个, 每个项目随机抽查初级、高级中学各1所,2所均符合相应标准为合格。
  二、工作任务
  1、各学校校园宣传栏中要有和谐校园、文明校园创建的相关内容,定期更新,并将每期的内容存档或拍照备查。以前张贴所用的原始资料,要尽量整理归档,以备考察组检查。
  2、各学校要设立心理咨询室。咨询室要有单独的活动用房,并配备基本的设施。要配备专、兼职教师,并确保全体师生了解心理咨询教师的姓名,明确心理求助渠道,对学校心理教育的作用有基本认识。要有近2年来开展心理咨询活动的相关记录。
  3、各学校要认真贯彻省、市有关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务必让全体师生了解学校在减负方面采取的和即将采取的措施。要将本校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相关措施整理成文本备查。
  4、各学校要坚持开展好阳光体育运动,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学生在校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要将相关措施整理成文本备查,并务必让全体师生了解保证体育锻炼时间的相关措施。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市委、市政府对这次创建工作非常重视,要求非常高,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此要有足够认识,紧急动员起来,立即行动,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做好实地考察准备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6月20日前将各单位创城迎检联系人名单(姓名、科室、职务、电话、邮箱等)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市教育局。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局属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迎检准备工作的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对这次测评的结果,包括每一个项目指标的得分,省里要向市委、市政府反馈,对因工作不到位影响全市创建工作的单位,市里将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2、认真落实,积极自查。各学校要对照实地考察列出的项目、标准,按照市教育局对相关工作的要求,积极抓好落实。要将工作的重点放在查找差距、弥补不足上,采取有力措施,消除薄弱环节,确保达标。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6月25日以前对本区内所有初、高中学校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加强教育,积极引导。各学校要在月底前开展一次创城知识普及活动,使全体师生了解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自觉支持我市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根据实地考察的内容和要求,教育、引导好本校所有师生,配合考察组顺利完成实地考察任务。
  联系人:成康;电话:3159027;邮箱:3184109@163.com


           二OO八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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