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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现代家庭教育征文活动的通知
便函[2008]53号
  2008-5-13 14:39:00   浏览次 作者: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总结交流家庭教育经验,促进“和谐家庭”建设,发挥家庭教育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第二届现代家庭教育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要求
  1、征文要紧密结合各自的家教实际,倡导写自己的事、身边的事,做到言之有物,事理相融,观点鲜明。征文内容可以是家教故事、案例评论、经验总结等;体裁可以是记叙文、议论文、随笔等。字数一般不超过2000字。文章严禁抄袭,一旦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
  2、参加对象:幼儿园、中小学生家长和广大教育工作者。
  3、征文一律使用A4型纸打印,并在首页左上方标注“淄博市第二届现代家庭教育征文”字样,在作者署名处注明“学生家长”或“教育工作者”身份。
  二、征文评审
  1、各区县要对上报作品进行认真筛选,然后按照每个区县、每个组别(“学生家长”和“教育工作者”)各30篇(高新区12篇)上报;局属学校随所在区县一同申报。
  2、各区县请将征文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翟召博,联系电话:3183660。或报送至淄博市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地址:张店区潘南西路4号;联系电话:3163048)。征文截止时间:2008年7月10日。
  三、奖励办法
  本次征文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市教育局将聘请专家进行评审,并对获奖论文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获奖证书。每个组别分别设一等奖25 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60 名和优秀奖若干名,同时设优秀组织奖4个。


              二OO八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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