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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各创建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学校文化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掌握区县、学校开展学校文化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督促、指导学校文化建设工作,推动学校文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学校文化建设工作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对象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淄博市学校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创建学校。
二、调研内容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对市教育局关于学校文化建设工作相关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包括重视程度、思想认识、政策措施出台、发展规划及保障措施制定等。
2、学校开展文化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形成的基本经验,包括在办学理念、学生文化、课程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等内涵和外延方面的建设情况。
3、学校文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困难及下一步工作的打算和建议。
三、调研形式
以区县、学校自查为主,市教育局组织赴各区县、学校听取汇报、实地调研、座谈验证、工作指导。
四、时间安排
此次调研活动自9月下旬开始至11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9月22日至28日,各区县、学校对学校文化建设工作进行调查摸底,形成自查报告;第二阶段自10月6日至10月31日,市教育局组织对部分区县、学校进行实地调研;第三阶段自11月3日至11月14日,形成全市学校文化建设调研报告及出台相关意见。
实地调研时间,原则上每个区县安排一天,局属各创建学校安排半天时间。
五、具体要求
1、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创建学校要高度重视,抓紧制定具体调研工作方案,迅速部署此次调研的各项任务。各单位要在完成前期调研的基础上,主动与市局宣传科联系,安排对本单位的调研活动。
2、各单位要注重调研实效,认真、全面组织调研,切实找出当前各单位学校文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解决办法,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要在调研的基础上形成科学、真实、可行的调研报告。
3、各单位要以此次学校文化调研活动为契机,对照市局有关文件要求,全面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工作,以调研促创建,积极做好迎接“淄博市学校文化建设先进单位”、“淄博文化名校”评估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推动学校文化建设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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