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全市“法律进学校”集中推进年活动现已全面展开。为切实加强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市“法律五进”办公室已在《淄博日报》栏目开辟“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宣传专栏,市教育局也已在《现代教育导报.淄博专刊》、“淄博教育信息网”等栏目开辟“法律进学校”集中推进年活动宣传专栏,同时将编印《淄博市“法律进学校”集中推进年活动简报》。现就征稿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法律进学校”集中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的一系列指示要求,落实全市“法律进学校”集中推进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创新宣传报道方式方法,促进经验交流,努力推动全市“法律进学校”集中推进年活动深入开展。
二、报送内容
1、各单位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的具体措施、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
2、各单位在“法律进学校”活动实践中的一些成功做法和经验体会;其他具有本单位特色或具有创造性的做法;
3、各单位在“法律进学校”活动中涌现出的突出事迹和先进典型;
4、各单位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开展“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成效;
5、其他有关动态性、告知性、宣传性信息。
三、报送程序
各单位宣传稿件必须经过分管领导审核签批后上报。市“法律进学校”集中推进年活动办公室向市“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办公室推荐采用,《现代教育导报.淄博专刊》、“淄博教育信息网”、 《淄博市“法律进学校”集中推进年活动简报》采用的各类宣传稿件原则上均从电子邮箱收取,各单位报送稿件时可通过投稿邮箱和传真进行报送。
四、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稿件的报送工作,要把宣传稿件报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分管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对日常信息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布置,经常督促。凡是工作上开展的重大活动、创新做法、新鲜经验、特色工作等,要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市“法律进学校”集中推进年活动办公室。
(二)要精心组织。各单位负责宣传稿件报送工作的人员,要结合工作实际采集信息,认真撰写稿件,可采取领导论坛、调查报告、经验总结、通讯、简讯等形式,及时向市“法律进学校”推进年活动办公室提供真实、鲜活的资料。凡是创新举措、新鲜经验、好的做法,都要形成文字材料,做到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凡是重要工作动态,都要做到文字简练,言简意赅。稿件字数一般控制在500至1800字左右。附照片时,需彩色照片,电子版也可。
(三)要完善机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宣传工作分析需求、情况调度、责任分工等各项工作制度,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建立健全考核奖励机制。活动结束后,市“法律进学校”集中推进年活动办公室将把各单位宣传稿件信息报送使用情况作为评先树优的内容之一。各单位也要完善相应的考核奖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宣传工作者的积极性。
市“法律进学校”集中推进年活动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188937,传真:3188937 3181575
联 系 人:袁仲霞 电子信箱:3188937@163.com
二OO八年四月七日
| 通讯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16号 邮政编码:255031 |
| Copyright 2007 - 2008 www.zbedu.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
| 淄博市教育局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