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文件通知 >> 正文

关于普通高中2007级、2008级学籍整理的通知
便函[2008]96号
  2008-8-19 10:06:00   浏览次 作者: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高中学校:
  现将普通高中2007级考籍变更、2008级新生学籍注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按时前来办理。
  一、2007级考籍信息整理要求
  1、考籍变更
  为严格控制班额,确保教育教学质量,要求各学校在不超过入学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程序申请增加学籍人数(包括转入、复学),且班额应控制在56人以内,否则,不予增加学籍。
  各学校要认真复核考籍变动情况,准确如实填写《考籍变更情况统计表》,严禁漏报、错报,并附有关材料,由各区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基教科。《考籍变更情况统计表》填写要求如下:
  (1)按照变更类型(增加学生分复学、市内转入、市外转入;减少学生分转出、休学、退学)分类填表,并按照学籍号由大到小顺序填写。(注意:市外转入的学生基本信息和数码照片要一并上报)。
  (2)本表一律用电子打印稿,由学校领导审核签字后加盖学校公章上报。
  2、学生基本信息变更
  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有误的,须单独打印表格,按照学籍顺序号排列,注明原信息和变更后信息,且须与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信息一致,经学校、区县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分别审核合格后,方可变更。
  3、换发准考证
  因考籍或姓名变更、丢失等需换发准考证学生,由区县教育局汇总一并到市教育局办理,一般不得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到市教育局办理。经审核增加的学生须提供经学业水平考试程序调整过的数码照片,并按照下发的学籍号命名上报,然后统一打印准考证。
  4、照片调整上报
  请各学校按照变更后的学籍信息,重新整理上报2007级学生照片。
  5、材料审核时间安排
  9月22日 周村 桓台        9月23日 高青 淄川
  9月24日 张店 沂源        9月25日 博山 临淄
  二、2008级新生学籍注册
  1、录取信息整理、审核
  各高中学校务必在8月20日前将未报到学生的基本信息和考生报考志愿表退回所在区县教育局。将未报到考生信息删除后的录取信息将作为学籍注册的基础信息,任何学校不得再增加录取考生。
  2、学籍注册程序
  (1)注册学号(准考证号)的编排。
  注册学号共十二位,第一、二位为入学年号;第三、四位为市地代号;第五、六位为县区代号;第七、八位为所在高中学校代号,高中学校代号由省教育厅统编;第九至十二位为学生的顺序编号,学生的顺序号要求以学校为单位从0001向下编,中间不留空号(具体编排代号见附件)。
  由市教育局从各高中招生学校录取库中将未报到学生删除,并统一编排各学校2008级新生注册学籍号后,将生成的数据文件下发到至各学校。
  (2)新生学籍信息的补充采集
  由学校将*.dbf 数据文件拷贝到程序目录下data中,然后打开程序学籍管理下的学籍录入窗口对学生信息进行修改完善,不得留有空项。全部信息更正结束后,打开学籍信息下的“学籍信息上报地市”窗口,选择“全部上报”,点击“上报”按钮生成*.bcp数据文件,由区县汇总报市基教科进行学籍信息确认。
  (3)数码照片采集、调整、上报
  各学校以下发的学籍号为准采集数码照片。以淄博四中为例,首先,用高像素数码相机采集学生照片(注:数码照片一律采用浅色背景)并存入某文件夹下,并用顺序号为每张照片进行命名,顺序号必须与学籍号对应;其次,用程序中“照片调整”功能导入“某文件夹”对照片进行批量处理后,即在默认路径photo文件夹下自动生成gz030201nj08文件夹,然后由区县汇总一并上报。
  材料上报时间截止到2008年9月22日。审核结束后,将统一发放学籍卡,打印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
  3、根据省教育厅通知,各市地必须在11月底前将建档费上缴省教育厅。因此,各区县、学校必须在上报注册材料时将每生10元的建档费交市教育局计财科,凭交费凭证领取注册材料。
  由于近期工作任务繁重,头绪多,请各区县统筹做好工作计划 ,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对上报的材料要认真进行初审把关,不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一律不予上报,并请按时前来办理审核手续,过期不候。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考籍变更情况统计表(样表) 2、2008级普通高中新生注册学号起始号码

              二OO八年八月十五日




信息搜索
通讯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16号 邮政编码:255031
Copyright 2007 - 2008 www.zbedu.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淄博市教育局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