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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与“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投票工作的通知
便函[2008]74号
  2008-6-18 9:57:00   浏览次 作者: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按照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文明办[2008]15号)的安排,6月16日,中央和地方主要报纸、网站刊登了“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候选人的事迹和照片。为切实做好学习宣传“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的工作,现将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与“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投票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票时间为6月16日至6月21日,采用网络投票和手机投票两种方式。中小学生可直接登录央视网(www.cctv.com),或点击中国文明网、人民网、新华网、中青网、中青在线、光明网、中国广播网和搜狐网、新浪网、网易网、腾讯网、幽视网等网站的相关链接,进入“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表彰公众投票页面参加投票。同时,每位候选人设有唯一的数字编号,手机用户可将候选人对应的编号,用短信的形式发送到公益短信专用服务号码“10666116”(此号码不另收信息费)进行投票。对这次评选表彰活动的感言评论,中小学生可登陆各网站“抗震救灾英雄少年”栏目留言,手机用户可编写感言内容发送至公益短信专用服务号码“10666116”。
  二、各区县、学校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中小学生参与评选投票。要充分利用板报、橱窗、广播站、校园网等载体,宣传“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的事迹,通过召开主题班团队会等形式,引导学生畅谈学习英雄少年的收获体会。6月底,组织学生观看中央电视台播出的“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特别节目。
  三、各区县、学校及共青团、少先队要把组织中小学生参与投票,作为加强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的有利契机,作为加强学校德育的具体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部署,切实抓好落实。要教育广大中小学生学习“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德,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和意志品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追求先进的浓厚氛围。
  请各区县、学校于7月1日前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翟召博,电话:3183660,邮箱:jjk3183660@163.com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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