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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家庭教育巡回宣讲活动的通知
淄教关工字[2007]3号
  2007-9-12 8:35:00   浏览次 作者: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为落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慧晏约见我市参加国内外赛事获奖中小学生师生代表时的讲话精神,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家庭教育的要求,满足广大家长日益增长的科学教子的迫切需求,促进我市家庭教育工作,推动全市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家庭教育巡回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讲时间
    2007—2008学年度第一学期宣讲活动从2007年9月下旬至12月下旬,每场宣讲约90分钟左右。
    二、场次安排
    为方便家长参加学习,维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宣讲活动一般安排在课外活动、晚上或双休日进行,详见《淄博市家庭教育讲师团2007—2008学年度第一学期宣讲活动安排表》(见附件一),市属学校随所在区县安排。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根据全市宣讲活动安排,确定具体宣讲日期,并提前一周报市家庭教育讲师团办公室。
    2、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淄博市教育系统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的通知》(淄教关工字[2007]2号)要求,讲师团成员讲课不向基层单位收取费用,邀请讲师团讲课的单位或学校负责做好讲课人的交通、食宿和接待工作。
    3、各邀请单位和学校,在每场宣讲结束后3日内将《淄博市家庭教育讲师团宣讲情况反馈表》(见附件二)报市家庭教育讲师团办公室。
    4、各区县指定一名联系人,请将联系人的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于9月15日前报市家庭教育讲师团办公室。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瑄;联系电话:3163048   8958716,电子信箱:3163048@163.com
    附件:
    1、《淄博市家庭教育讲师团2007—2008学年度第一学期宣讲活动安排表》
    2、《淄博市家庭教育讲师团宣讲情况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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