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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专刊】
编者按:
为加强中小学校车管理,市教育局会同市公安局于年初联合印发了《淄博市校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07年10月17日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淄博市校车管理规定》。市教育局积极协调公安、安监等有关部门,加强区县调度,认真组织贯彻实施《淄博市校车管理规定》,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也强化措施,加大校车管理力度,确保了学生乘车安全。
张店区按照《淄博市校车管理规定》的要求,于10月初对全区78台校车进行了统一颜色和统一标识工作。区教育局和区交警大队联合,进一步规范了校车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和校车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充实健全了校车管理档案,建立了区教育局和区交警大队校车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目前,校车统一拍照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全区校车更换颜色后的行驶证变更工作正在进行。临淄区针对校车超员问题,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从11月12日开始,区教育局与区交警大队联合对城区幼儿园校车进行突击检查,如发现超员情况,将按违规扣驾驶员驾驶证12分,同时对幼儿园进行经济处罚;二是要求学校动员车主增加车辆,分散学生;三是要求校车增加接送学生次数,由一批改为两批接送学生;四是积极向区政府争取一定的校车优惠政策。此外,自2002年以来,区教育局协同区公安交警大队陆续对全区130多辆校车统一喷涂色、统一了标志,减免了有关规费。高青县积极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确立了“政府补贴、减免税费、合法运营、社会监督”的指导思想,建立了“校车运营准入制度、政府补贴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运营制度、户籍化管理制度、全程跟踪式管理制度、责任教师轮流跟车制度、校车安全责任制度”等制度。2006年,县教育局协同县公安交警大队将校车统一喷涂成绿色,得到了广大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县教育局还注重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联系,实行校车管理信息沟通与通报制度,切实消除了校车运营中存在的超员超载、无证驾驶、车证不符、违章行车等安全隐患。周村区制定并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学习<淄博市校车管理规定>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学校认真学习贯彻《淄博市校车管理规定》文件精神: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二是落实校车监管责任,保障学生交通安全;三是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四是全面排查,确保学生乘车安全。为加强校车管理,区教体局组织专人对各校校车营运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校车超载问题,区教体局积极配合区公安交警部门和安监部门加大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规行为。目前全区正着手准备统一校车标识和喷涂颜色,此项工作计划12月中旬全部完成。博山区印发了《博山区校车管理实施细则》,区教育局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原有校车进行了调查摸底,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层层签订了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并确定2007年12月25日前,完成全区校车外观喷涂和变更工作,自2008年1月1日起,未按规定喷涂统一外观颜色、标识的校车不得再接送学生。淄川区三项措施抓好《淄博市校车管理规定》的落实工作:一是区教体局下发文件,组织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认真学习《淄博市校车管理规定》,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校车及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切实提高全区师生及校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二是组织开展校车安全大检查,重点对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校车定期维护及安全状况、校车驾驶员管理、校车是否超员等进行了检查;三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于近期做好统一全区校车车身颜色和标识工作。桓台县协调县交警大队,以“关注少年儿童,防御交通事故”为主题,组织对校车司机和车主进行了交通安全培训,集中学习了《淄博市校车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观看了交通安全案例图片展和交通安全纪录片,县交警大队结合实际案例对交通安全法规进行了讲解,通报了全国各地校车安全事故,分析了全县校车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增强了校车司机的安全责任感。县教体局还向县政府报送了《关于减免校车部分费用的申请》。目前,县教体局与县公安交警联合正在开展校车隐患排查工作。沂源县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县校车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综治办、教体局、交通局、安监局、公路局、交警大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全县校车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了校车齐抓共管的局面。全县校车实行免缴工商管理费、养路费、客运基金、运输管理费等费用,车船使用税、营业税实行先缴后返;校车安全技术状况由县交警大队随时免费检测等优惠政策。县教体局在校车管理中,认真落实“三个一”,即一是对全县校车运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超员运营、黑校车、三轮车接送学生等问题;二是对校车进行一次上线检测,联合交警部门对全县签订协议书的校车进行一次上线全面检测,建立校车安全监管档案,对校车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教育;三是召开一次校车安全专题会议,召开了乡镇教体办、局属学校、民办学校主要负责人会议,专题部署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针对各种情况制定好工作预案,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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